背景:
某城市中心商业大厦的机电安装工程,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的a单位承接,同时将制冷站的空调所用的制冷燃气溴化锂机组、电气、管道等分包给具有专业施工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b单位负责安装,设备由业主提供。该制冷燃气溴化锂机组是新产品设备。在与a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a单位为总包单位,b单位为分包单位。工程合同额2065万元,该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2005年4月竣工验收;2006年5月1日正式营业。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履约保证金为130万元。b分包单位于2005年12月改制合并,总承包单位未组织工程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