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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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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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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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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共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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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的起草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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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民律草案》共有四编,即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与亲属后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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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民律草案》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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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律例》不同之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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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述《大清现行刑律》及其与《大清律例》相比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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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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