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A型小轿车和电动汽车的生产销售,2013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进口一批小轿车发动机,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00万元,关税税率20%,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取得完税凭证。
(2)委托某轮胎厂加工一批电动汽车和小轿车通用轮胎,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本月加工完毕,向轮胎厂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轮胎厂没有同类轮胎的销售价格。收回后,汽车生产企业将其中70%用于继续生产A型小轿车,30%用于继续生产电动汽车。
(3)本月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5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因部分购买方延期付款,另收取延期付款利息11.7万元;销售电动汽车3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将1辆自产A型小轿车移送销售部门使用,提车时支付保险费0.5万元,上交给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牌照费0.1万元。将20辆自产A型小轿车作价700万元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一汽车销售公司。本月A型小轿车最低不含税价格35万元/辆,平均不含税价格40万元/辆,最高不含税价格45万元/辆。
(5)将自产的2辆电动汽车无偿赠送给关联客户。
(6)本月新研发一种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共生产2辆,每辆生产成本为80万元,将其中一辆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一辆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接待贵宾使用。其他资料:A型小轿车的消费税税率为9%,B型小轿车的消费税税率为25%,成本利润率为8%,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