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2 个小题

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要求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

简答题1

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正确答案

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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