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投资公司建造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该投资公司于2011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共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第五家施工单位于2011年6月2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2011年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第2家施工单位中标。投资公司(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拆迁工作拖延,甲方于2011年8月18日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导致乙方A、B两项工作延误了2d,并分别造成人工窝工6个和8个工日;但乙方C项工作未受影响。
事件2:乙方与机械设备租赁商约定,D项工作施工用的某机械应于2011年8月28日进场,但因出租方原因推迟到当月29日才进场,造成D工作延误1d和人工窝工7个工日。
事件3:因甲方设计变更,乙方在E项工作施工时,导致人工增加14个工日,相关费用增加了1.5万元,并使施工时间增加了2d。
事件4:在F项工作施工时,因甲方供材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使H项工作时间延长1d,人工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没有机动时间,其余工作均有足够的机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