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拥有自购置日起就大幅度增值的房屋一幢。资产负债表中将该房屋以现行评估价表示,并已充分披露,该公司深信资产负债表中所列房屋估计较为合理。
(2)B公司非银行金融企业,该公司遵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但某些项目和《企业会计准则》严重背离。这些项目所设及的金额不大,且已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做了充分揭示。
(3)C公司对各子公司都拥有股票投资。已查明,各项投资均以原始成本入账,但难以审核各子公司,以查明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数额的真实性。
(4)D公司正作为某诉讼案件的被告,一旦败诉,公司将要做出一定赔偿,公司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