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工程签约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开工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在第1月全额支付。下表是承包人每个月实际支付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实际完成量可能超过或少于签约合同价,本题实际完成进度款总额1950万元)。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规定:"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扣回相应的开工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