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我军的军事法制建设是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三代核心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的。三代领导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法制思想与我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制思想体系。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党对武装力量绝对领导的原则法律化、制度化的思想
正确处理武装力量与党的关系,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武装力量完全地、无条件地处于党的领导之下,永远保持武装力量的人民性,是我党我军三代领导人的军事法制思想的核心。
党直接领导和指挥武装力量,是中国革命斗争的历史必然,也是新中国武装力量建设的客观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军队要永远听党的活,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则显得更为突出。
二、治军先治典的思想
依靠法律建设军队,是一条普遍性的规律。我党领导人在认识和把握这一客观规律中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
新中国成立后,为全面进行以法制建设为核心的正规化建设提供了历史机遇。为了保证“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民主和法制。要进一步加强法制。特别是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依法从严治军的思想
(一)强调严格执行法律和纪律
(二)强调领导干部带头从严执法
治军先治官,管兵先管官,严兵先严官,从官特别是“大官”抓起,是我党我军领导人依法从严治军的法制思想中一个突出的特点。
(三)强调广泛的法制监督
我党我军三代领导人历来认为,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是保证法律落实的必要措施。
(四)法律教育为本的思想
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军建设的一大特色。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木内容,我党我军三代领导人高度重视这一教育。在我党我军领导人法制教育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我军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使广大官兵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为依法治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