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该企业2012年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5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10600元(上述账户核算的均为甲材料)。
(2)4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1000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3)4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9000元,增值税额1003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
(4)4月16日购入甲材料2000公斤,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未到。
(5)4月20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6)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7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7)月末,4月16日购入的材料的账单尚未送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