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堤防加固工程依据《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防洪闸及堤防加固。其中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将新闸门的制作及安装由分包单位承担。合同约定:①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时,其超出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②工期提前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d,逾期完工违约金为10000元/d。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假定各项工作均衡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山体滑坡毁坏了运输必经的公路,新闸门比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推迟10d运抵现场。事件2:在C工作中,闸墩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导致C工作推迟5d完成。事件3:在D工作中,由于安装新闸门的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导致D工作推迟6d完成。事件4:在G工作中,由于设计变更使堤段填筑的工程量达到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的120%,导致G工作48d完成。事件5:在F工作中,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F工作20d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