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第1题
“阳光”牌商标专用权应授予某味精厂还是某调味食品厂?为什么?
正确答案
“阳光”牌商标专用权应授予某味精厂。因为商标法规定,在注册申请上,我国采用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分别适用的原则。即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对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本案当中,某味精厂和某调味食品厂都在相同产品味精上以相同商标“阳光”申请注册,并且又是同一天申请的,所以,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已经使用多年的某味精厂的“阳光”牌商标,即“阳光”牌商标专用权应授予某味精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