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调控社会经济重要杠杆的行政审批权,长期以来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转形态,在市场经济下表现出严重的弊端:政府机构职能错位,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屡禁不止。国务院于2002年11月作出决定,取消789项行政审批。这次取消的789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国务院5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的560项,涉及社会管理事务的167项,涉及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方面事务的62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的81项,依据国务院文件设定的88项,依据部门规章设定的279项,依据部门文件设定的303项,依据部门内设机构文件设定的38项。国务院决定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实行政务公开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