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第四十九条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1未表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3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