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2 个小题

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

简答题1

从本案来看,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正确答案

继承人包括刘晓、汪清、李华和李征。因为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等。本案中,汪清是其配偶。李征为婚生子女,刘晓为非婚生子女,李华为养子女。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正确答案

可以。因为被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协商达成的,协商不成的,也由被收养人向法院其起诉,送养人的意见没有法律效力。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