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在我国,有人算过一笔账,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环保部门依法最高罚款限额仅为10万元。这样,环保执法常常会陷入“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查处——继续罚款——再继续排污”的怪圈。有的执法部门“以罚代法”,在有些领域甚至还存在法律空白。
发展环保产业是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低,市场化程度不高,许多建设项目由政府补贴营运;产业政策亟待完善,标准体系不健全,在国际规则和人才的储备等方面尚未完全适应国际环保市场的发展需要。
材料二:1989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环境保护法》;1995年至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共有2474人次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78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环境保护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论证项目;2011年,全国人大成立环境保护法修改小组,多次听取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分赴各地进行调研和召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进行研讨;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两次在中国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共有10404人次提出14082条意见;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开始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