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按规定取样后,风干后筛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颗粒,并去除针、片状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三份备用。
B按规定取样后,风干后筛除大于26.5mm及小于16.0mm的颗粒,并去除针、片状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三份备用。
C当试样中粒径在16.0mm~26.5mm之间的颗粒不足时,允许将粒径大于26.5mm的颗粒破碎成粒径在16.0mm~26.5mm之间的颗粒用作压碎指标试验。
D当试样中粒径在9.50mm~19.0mm之间的颗粒不足时,允许将粒径大于19.0mm的颗粒破碎成粒径在9.50mm~19.0mm之间的颗粒用作压碎指标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