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3 个小题

某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0万元人民币兴建一个分厂,遂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用地2亩(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县政府审核批准同意其使用城市规划内属于A村集体所有的非耕地2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该工厂与A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规定:由A村向工厂出让土地2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合同的其他款项均参照国家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注明。

简答题1

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无效。该合同存在违法:
1、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以裸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A村不符合出让主体资格。
3、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超过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的最高期限。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该工厂用地70年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超过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的最高期限。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厂应当如何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应当首先由人民政府依法定权限批准征用A村的土地,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工厂,由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与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工厂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政府,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