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美国航线上,由于服务合同保密的原因,提单上不打运费,除非托运人要求将运费打在提单上。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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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美国航线上,在公司提单的发货人栏中,可使用“for the account of”或“on behalf of”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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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1月7日,A公司和美国买方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贸易术语采用的是FOB。后美国买方同B公司签订了航次租船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东信”轮承运货物,受载期为1月10日到20日。合同中的其他条款适用1976年金康租约。金康租约第2部分第4条规定,运费应在交货时无折扣地支付;如果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按金康租约规定,承运人未收到运费可以留置货物。 1月15日船舶抵达装货港并装货完毕,于2月2日到达卸货港。但是由于信用证出了问题,收货人一直未能拿到提单提货。美国买方也未能按时支付运费。多次协商未果,承运人于2月25日卸货并委托卸货港一家公司出售该批货物以抵运费、滞期费、卸货费、移泊费等费用。3月下旬,A公司作为货主和正本提单持有人向B公司提出了索赔。提单中载有租约并入条款。提单及租约中都没有约定在无人提货时承运人可以提存并变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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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1月7日,A公司和美国买方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贸易术语采用的是FOB。后美国买方同B公司签订了航次租船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东信”轮承运货物,受载期为1月10日到20日。合同中的其他条款适用1976年金康租约。金康租约第2部分第4条规定,运费应在交货时无折扣地支付;如果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按金康租约规定,承运人未收到运费可以留置货物。 1月15日船舶抵达装货港并装货完毕,于2月2日到达卸货港。但是由于信用证出了问题,收货人一直未能拿到提单提货。美国买方也未能按时支付运费。多次协商未果,承运人于2月25日卸货并委托卸货港一家公司出售该批货物以抵运费、滞期费、卸货费、移泊费等费用。3月下旬,A公司作为货主和正本提单持有人向B公司提出了索赔。提单中载有租约并入条款。提单及租约中都没有约定在无人提货时承运人可以提存并变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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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虽然基本上取消了外汇管制,但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对同某些国家的商贸金融往来仍实行限制,这种限制由()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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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6月,中国圣达贸易公司与美国邦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售500箱玻璃器皿的CIF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货物的装船日期为2005年10月底,付款条件是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合同签订后,圣达贸易公司委托我国德盛海运公司运送货物到目的港美国西雅图,于2005年10月25日在青岛港装船。在货物装船时发现有30箱的货物外包装破损,大副在收货单上对此进行了批注。圣达贸易公司为了能够如期结汇取得货款,出具了保证书。德盛海运公司接受了保证书,签发了清洁提单。圣达贸易公司凭提单和其他单据向中国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收清了全部货款。 当货物运抵西雅图港,美国收货人邦特贸易有限公司凭清洁提单提货时,却发现30箱货物严重破包,箱内玻璃器皿大部分破碎损坏。于是邦特公司向德盛海运公司提出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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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6月,中国圣达贸易公司与美国邦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售500箱玻璃器皿的CIF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货物的装船日期为2005年10月底,付款条件是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合同签订后,圣达贸易公司委托我国德盛海运公司运送货物到目的港美国西雅图,于2005年10月25日在青岛港装船。在货物装船时发现有30箱的货物外包装破损,大副在收货单上对此进行了批注。圣达贸易公司为了能够如期结汇取得货款,出具了保证书。德盛海运公司接受了保证书,签发了清洁提单。圣达贸易公司凭提单和其他单据向中国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收清了全部货款。 当货物运抵西雅图港,美国收货人邦特贸易有限公司凭清洁提单提货时,却发现30箱货物严重破包,箱内玻璃器皿大部分破碎损坏。于是邦特公司向德盛海运公司提出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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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物由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固定和费率固定的班轮来运输的海运提单,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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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1年7月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与美国威克物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出口货物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货物的装船日期为1991年11月,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合同签订后,中国丰和贸易公司委托我国宏盛海上运输公司运送货物到目的港美国纽约,但是由于丰合贸易公司没能很好的组织货源,直到1992年2月才将货物全部备妥,于1992年2月15日装船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为了能够如期结汇取得货款,要求宏盛海上运输公司按1991年11月的日期签发提单,并凭提单和其他单据向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收清了全部货款。但是当货物运抵纽约港时,美国收货人威克特贸易有限公司对装船日期发生了怀疑,威克特公司遂要求查阅航海日志,运输公司被迫交出航海日志,威克特公司在查阅航海日志之后,发现了该批货物真正的装船日期是1992年2月15日,比合同约定的装船日期要迟延达三个月,于是威克特公司向当地法院起诉,控告我国丰和贸易公司和宏盛海上运输公司串谋伪造提单,进行欺诈,即违背了双方合同约定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法院扣留该宏盛运输公司的运货船只。 美国当地法院接受了威克特公司的起诉,并扣留了该运货船舶,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丰和公司承认了其违约行为,宏盛公司亦意识到其失理之处,遂经多方努力争取庭外和解。最后,我方终于与美国威克特公司达成协议,由丰和公司和宏盛公司支付美方威克特公司赔偿金,威克特公司方撤销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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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1年7月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与美国威克物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出口货物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货物的装船日期为1991年11月,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合同签订后,中国丰和贸易公司委托我国宏盛海上运输公司运送货物到目的港美国纽约,但是由于丰合贸易公司没能很好的组织货源,直到1992年2月才将货物全部备妥,于1992年2月15日装船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为了能够如期结汇取得货款,要求宏盛海上运输公司按1991年11月的日期签发提单,并凭提单和其他单据向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收清了全部货款。但是当货物运抵纽约港时,美国收货人威克特贸易有限公司对装船日期发生了怀疑,威克特公司遂要求查阅航海日志,运输公司被迫交出航海日志,威克特公司在查阅航海日志之后,发现了该批货物真正的装船日期是1992年2月15日,比合同约定的装船日期要迟延达三个月,于是威克特公司向当地法院起诉,控告我国丰和贸易公司和宏盛海上运输公司串谋伪造提单,进行欺诈,即违背了双方合同约定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法院扣留该宏盛运输公司的运货船只。 美国当地法院接受了威克特公司的起诉,并扣留了该运货船舶,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丰和公司承认了其违约行为,宏盛公司亦意识到其失理之处,遂经多方努力争取庭外和解。最后,我方终于与美国威克特公司达成协议,由丰和公司和宏盛公司支付美方威克特公司赔偿金,威克特公司方撤销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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