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购置了一套需要安装的生产线,与该生产线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7年9月30日,以银行存款购入待安装的生产线,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468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9560元,另支付保险费及其他杂费32000元,不考虑其增值税。该待安装生产线交付本公司安装部门安装。
(2)安装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8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安装费7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
(3)2017年12月31日,安装工程结束,并随即投入使用,该生产线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
(4)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生产线出售,出售时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30000元,出售所得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5000元,全部存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