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柳某与胡某是好朋友,一日胡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胡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胡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胡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胡某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B柳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C柳某构成盗窃罪中止

D柳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本题的关键问题在于,柳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中止的时间要求。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消极地停止,还需积极的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并且,只有有效地阻止了死亡结果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本案中,柳某已经将所窃取的钱如数放回胡某家中,从表面上看,似乎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这里涉及到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问题。
盗窃罪一般以是否达到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既遂标准,柳某的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既遂的标准了,犯罪既遂以后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柳某其后将钱自动放回原处的行为是盗窃既遂后的悔罪表现,而不是犯罪中止。因此,本题应选A。
相似试题
  • 胡某与本单位女公务员魏某关系暧昧。二人预谋毒害胡某之妻陈某之后结婚。一天中午胡某乘机将掺有有毒成分的蒙牛牛奶倒入其妻正在火上煮的麦片粥里,然后告诉其妻出去会见朋友,吃饭别等他。其妻煮好粥后,给儿子(5岁)盛了一碗吃。其儿子吃后不久便喊肚子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查看答案

  •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便乘出租车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开附近居民的门,居民立即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员问:"人死了没有?"得知人没死后,值班人员便说:"知道了,等上班后处理。"后胡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答复说,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则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又让胡某找公安机关。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江某系某市一无业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衅,后发生争执,江某卡住其颈部,致其窒息。江某以为胡某已死,遂往其住处附近的区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江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便乘出租车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开附近居民的门,居民立即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员问:"人死了没有?"得知人没死后,值班人员便说:"知道了,等上班后处理。"后胡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答复说,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则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又让胡某找公安机关。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胡某因故意杀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胡某承认自己故意杀人,因为他早就看不惯被害人。而胡某的哥哥则向侦查人员提出:胡某自与女友分手后,一直精神不正常,多次无缘无故地在家闹事。公安机关聘请有关医院的医生对胡某的精神状态作了鉴定。另外,公安人员从胡某家中搜出了沾有血迹的菜刀一把。问:在本案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哪些?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涉嫌强奸罪的柳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做他的辩护人?()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它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县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被害人胡某不服,则胡某可以( )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夏某因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夏某聘请胡某为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胡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多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