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发展的需要,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了国有控股性质的××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拥有该公司65%的股权。该公司于2016年5月1日取得了省工商形成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提供的损益情况表明,2016年度公司获得了净利润1250万元。2017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宣布向投资者分配600万元的现金利润。2017年3月20日,省财政收到了享有的现金利润。
按照省政府的决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由国有控股企业转制为社会资本控股的企业。对此政府于2017年10月1日将持有的50%的股权转让给社会资本,收取价款5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