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按照《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这种排列顺序,亦应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时,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国家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自然人对担任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由被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如对指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