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为什么把股份公司与信用联系在一起?马克思对于股份公司形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什么给予极高的评价?
正确答案
(1)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形式的存在以信用关系的普遍发展为前提条件。
股份公司的资本是靠发行股票集聚的。而股票能够发行出去,其前提是必须存在巨大的货币资金市场。商品货币关系的拓展,使持有货币的公众极大地增加;与此同时,信用关系的迅速发展使那些只有少量剩余货币的公众改变了只把它们存在箱子底的习惯,而是寻找有利的投放场所。于是,一个不仅有大额货币资金进入,也有为数众多的小额货币资金进入的信用市场形成了。有了这个市场,以票面金额不大为特征的股票就可成为小额货币持有者的投资对象,当然,也不妨碍它们成为大额货币资金的投放对象。信用关系的发展,还使得只是短暂不用的货币进入信用市场,通过灵活的信用调剂,得到利用。以小面额为特征的股票还具有可以方便转让的特点,这就使得短期资金也成为支持股份公司发展的力量。
股票能成为广泛的投资对象,还有一个重要前提,即股票持有者对公司的行为只负有限责任。当开发一个巨大的事业时,有可能进行投资的一般公众,事实上无法掌握甚至无法了解事业进行的状况。如果还要求任何投资者都负无限责任,则无法利用进入信用市场的大量分散的小额、短期的资金。然而,在一般信用关系中,贷者对借者的经营活动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借者无力归还,贷者的损失也不过是贷出的金额。当信用关系在经济生活中日益成为不可缺少的因素时,信用关系中的原则就会在客观需要时移入投资领域,于是就有了既是投资又只负有限责任的股份制。并从而克服了大事业必须由分散的小额资金来支持,而小额资金所有者如果要他们负无限责任就不可能投资的矛盾。
(2)资本,它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资本的所有权,即资本属于谁;二是资本的职能,即赚取利润的职能,这个职能只有通过资本的运用才能实现。这两者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即资本家本人运用自己的资本,实现资本的职能;也可能是分离的,如资本家委托旁人经营,而实现的资本收益由资本家分一部分给经营者。股份公司的出现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关系出现了具有本质意义的发展。
从所有权来说,一个股份公司的资本不仅不是一个人的资本,也不是几个人的资本,而是很多人的资本,因而这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资本。在这种形势下,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必然要分离的。如果说,一个资本家独资或几个资本家合伙,他们可以选择是自己经营还是请人经营,那么在股份制下,众多的股东是一般不可能自己直接经营的。
在股份公司发展的基础上,经理人员形成了一个阶层,他们不是资本的所有者,而只是执行资本的职能。在这里,资本的所有权已不再是发挥资本职能的前提。
资本从私人的变成“社会的”,资本的所有权必然要与经营权分离,经营也不再以所有权为前提,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改变所有权制度,即从私有变为真正的公有,并不会对经营组织的过程产生不可克服的障碍。所以,对于股份制的发展,马克思认为“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