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是分行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相关的职责。

A执行总行关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的相关规定

B已审批的融资类资产项下的客户授信额度冻结、解冻等日常管理工作

C组合投资产品研发、设计、管理与推动

D信托资金监管

E融资客户的贷后日常管理工作和问题资产清偿工作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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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以下()是总行私人银行部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相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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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行私人银行部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相关的职责包括负责组合投资产品研发、设计、管理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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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行销售人员如有下列()行为,总行将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取消其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推介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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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行私人银行部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相关的职责不包括负责制定民生银行推介组合投资产品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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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给信托公司投资组合产品的赎回数据的统计及对账留出足够时间,要求各销售分行需将本分行的赎回资料(台帐、赎回资料)在T-30日后()个工作日内邮寄至信托公司业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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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行私人银行部与信托公司运用()等原理,推出了与信托公司合作创设的组合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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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为通常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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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公司产品指组合投资产品的受托人及其他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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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不得擅自推介、营销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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