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获知与审计有关的下列业务:
(1)经审计,发现大华公司2010年12月28日销售给甲公司A产品100吨,共计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并于当日发货。该公司在2011年1月10日才对该项交易做出会计处理,款项尚未收到。
(2)大华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帐准备,2010年应收账款年末余额1200000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5000元,坏账准备提取率为5‰。
(3)大华公司2010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1年2月1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经查明,大华公司2010年12月20日与甲企业签订购货合同,但大华公司最终没有执行该合同,为此甲企业根据合同规定于2010年12月31日要求大华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华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会计报表时,未预计该事项可能造成的损失。双方于2011年1月5日达成协议,由大华公司支付给甲企业10万元违约金,该款项尚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