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9 个小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
简答题第1题
B公司于3月12日因疏忽大意少交的10台电脑,谁有权请求B公司返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公司有权请求B公司返还尚未交付的10台电脑。因为乙公司系10台电脑的所有权人,B公司为无权占有人。
简答题第2题
甲、乙的电脑买卖合同,乙公司自何时起承担风险?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公司自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时承担买卖合同的风险。因为,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二条,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简答题第3题
3月6日,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B公司将运输的电脑改运至广州?为什么?B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正确答案
①甲公司有权请求B公司将运输的电脑改运至广州。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货物运输合同中,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②B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08条,在甲公司与B公司的运输合同中,因甲公司行使任意变更权给B公司造成损失的,B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简答题第4题
对于B公司未交付给丙公司的10电脑,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因为,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15条,在乙、丙的买卖合同中,未约定检验期间,而丙公司未在收货时提出数量上的异议,视为乙向丙交付的货物不存在数量瑕疵。
简答题第5题
对于50台被海水浸泡的电脑,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4条,乙、丙的买卖合同为在途货物买卖,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规则,自乙、丙买卖合同成立时起,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丙承担。
简答题第6题
电脑电池爆炸后,若张三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其索赔的短期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张三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张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为《民法通则》第136条。
简答题第7题
就因电脑电池爆炸遭受的人身损害,李四可向谁索赔?其索赔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①李四可请求销售者丙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赔偿责任,亦可请求生产者甲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②其索赔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李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
简答题第8题
甲、乙买卖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北京还是上海?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因为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四条,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简答题第9题
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时,电脑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电脑的所有权归甲公司。因为,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了交付的地点(于天津交付承运人),须于约定的地点交付承运人B公司时,乙公司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在此之前,电脑的所有权仍归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