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董事的任期3年
B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双方协商,并应当记载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
C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
D董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A该转让须经其他三位股东一致同意
B若大地公司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该转让的,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C若大地公司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该转让的,大华公司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就股权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BBS和大田公司都明确表示同意,而大地公司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做任何答复,则该股权转让有效
D若大田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主张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若晴川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的35%的转让款,大地公司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B若合同未约定给付剩余款项和报批义务的履行的先后顺序,当大地公司起诉要求晴川公司给付剩余款项时,晴川公司也同时起诉要求大地公司履行报批义务,法院依法应要求大地先支付剩余款项
C若晴川公司已经参与该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得了收益,即使尚未报批,晴川公司已经获得合资企业的股东身份
D若晴川公司已经参与该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得了收益,但报批未获批准,则大地公司有权要求晴川公司推出并返还扣除成本费用后的收益
A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
B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要求该合资企业履行报批义务
C若大地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绿野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自行报批
D若大地公司依约履行报批义务,但未能获得批准,则绿野公司有权要求大地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请求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A专利技术无须报批
B如果该出资已经报批,则从批准之日出资协议生效
C如果该出资没有申报,则该出资协议无效
D如果该出资没有申报,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可以追究报批义务方的违约责任
A该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B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办理质权登记,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C若发生纠纷后,大田公司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未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股权质押合同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股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