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明欠张华10万元不归还,张华反复讨债,某日李明持凶器闯入张华家,将其打成重伤,逼迫张华交出10万元欠条,并在准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李明的行为性质属于()。
答案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李明持凶器闯入张华家逼迫张华交出10万元欠条的行为,是为了非法占有张华借其的10万元,侵犯了张华对这10万元的所有权,构成了抢劫罪。由于入户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