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贺江水体污染事件再次昭示,拒绝“污染经济”刻不容缓。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截至2013年7月6日晚的监测数据显示,有的江段镉浓度超标5.6倍.严重威胁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在7月7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贺州市相关负责人称,已基本找到污染源。位于贺州市贺江马尾河江段沿岸的部分企业虽然已经“人走厂停”,但流出来的污水中重金属仍然超标。当地政府正在逐家排查这些企业,以锁定“元凶”。在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方面,我们只有用制度管人,按法治办事,才能规范大家的行为。
材料二:有的地方政府仅仅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什么难事,有发达地区的现成经验,人家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这岂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