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坚持“以责论处、按责分摊”的原则。当事各方承担的赔偿比例应与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大体相符。
(2)坚持修复为主的原则。农机事故造成的机具、物品损坏,凡能修复又具有修复价值的,都必须实行就近修复。
(3)坚持折价补偿的原则。农机事故造成机具、物品损坏,使之失去修理价值或无条件修复的,或造成牲畜伤亡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坚持折价补偿的原则。
(4)伤者就近抢救治疗的原则。凡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都应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确因医院技术设备等条件有限而需转院的,应由医院出具证明,经农机监理机关批准。农机监理机关还应对治疗费用构成的合理性、支出的必要性进行逐项审核。
(5)一次性结算的原则。农机事故处理中,对于当事各方之间因事故而起的一切经济损害补偿纠纷,农机监理机关应一次性调解解决,也就是不论损害后果多大,都作一次性的调解了结。对伤者、残者可能留下的后遗症等问题,也应在调解书中注明具体情况和处理办法。
事故经济损害补偿费用,一次性赔偿。
(6)尸体安葬、伤者抢救基本费用优先补偿的原则。对于伤亡者多的农机事故,往往因事故损失惨重和事故责任者赔偿能力低下而致使事故损害赔偿费用缺口过大。此时农机监理机关在调解经济补偿纠纷时,应优先考虑抢救费、安葬费的补偿。
(7)破产为止的原则。破产为止的原则是指事故责任者无力承担事故中应承担的赔偿义务时,农机监理机关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对其实行破产补偿后,不再追究的调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