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⑵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⑹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⑺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⑻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一般操作程序:
⑴发事故信号,通知有关部门做停产准备;
⑵停止给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炉管爆破时则全开引风);
⑶熄灭炉内明火,手烧炉扒出炉内燃煤;链条炉关闭煤斗弧形挡板,快速送燃煤到渣坑,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燃油燃气炉停止燃烧器的运行。
⑷关闭主汽阀与蒸汽母管切断,开启锅筒排汽阀(或抬起安全阀阀芯)、过热器出口集箱排汽阀或疏水阀排出蒸汽,以迅速降低锅炉汽压。
⑸炉火熄灭后,可停止引风机,开启省煤器旁通烟道板,关闭主烟道挡板,打开灰门和炉门,促使空气流通,加速自然冷却。
⑹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进行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有关排汽的调整工作,以防止锅炉受到突然的温度或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排污和给水交替的降压措施。
⑺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并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汽管、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防止蒸汽大量带水和管道内发生水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