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机电工程由业主邀请同行业有业绩的A、B、C、D、E、F六家施工单位进行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变更在分部工程价±5%范围内不做调整。工期l8个月。
接到邀请后,F公司因任务饱满,E公司与F公司进行协商由F公司为E公司陪标,F公司编制商务报价时,单价、总价均参考E公司上浮5%~l0%。
投标前-d,时,A公司突然提交总价降低l0%的补充标书。
开标后,8公司总价最接近标的,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评标委员会经核查,认为E、F串标。经公平、公正评审,C公司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