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可见,只有前两类自诉案件适用反诉,并非所有的自诉案件都可以反诉,A项错误。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