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60×5%-50×5%×60%=3-1.5=1.5(万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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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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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市区的甲实木地板厂,2017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362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县城的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12万元。补交增值税同时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共计8万元。则甲厂本月应向所在市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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