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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案情:王某在2005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某县支行、某市分行高级业务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9万元。其中,王某曾介绍倪某到该行的两家贷款客户拆借资金,2009年下半年倪某为感谢王某在借款方面的关照,为其出资1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美容院;2010年11月,王某在搬迁新居时,收受钱某现金2万元,并收受另一贷款客户钱某现金2万元。 
损失及影响:
(1)对企业的危害。企业采取寻租的方式,使自身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其他竞争者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这对于贷款市场进行寻租的企业和尚未进行寻租的企业而言,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2)对银行的危害。一是银行的信用风险上升。二是银行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上升。

简答题1

分析上述案件发生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

正确答案

社会因素:1、该地历来商品经济发达,商业意识浓厚;2、近年来,该地名营企业异军突起,民间资本运行活跃,一夜成功”人士频现,对从业人员是个极大的诱惑;3、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4、在经济转轨时期,特别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式下,信贷资源配置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掌握此项权利的银行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人员进行寻租的现象时有发生。
犯罪人因素:1、人生观价值观扭曲。2、法制观念淡薄;3、侥幸心里作崇。
银行因素:1、内控不严,关键环节存在漏洞;2、制衡缺失,“一把手”道德风险加大;3、用人失察,绩效考核存在偏差;3、隐蔽性强,问责查处不严。
反思:1、加强合规文化建设;2、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性;3、增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的自觉性;4、增强检查监督的严肃性。5、增强考核考察的科学性。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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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至2008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生案件、涉案金额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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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2008年6月,某支行柜员利用银行管理漏洞,私自挪用客户资金,涉案金额达30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基本案情:2008年6月,某客户前往银行支取到期的定期存款30万元,发现早在一年前已被他人支取。经调查,该笔存款的业务经办人为综合柜员王某,传票上客户签名似是王某代签,其间王某出境休假,回岗后,该行及时控制,王某如实交代挪用事实。  作案手段:王某利用传票保管不善,调阅经办的存款传票,获得客户账号和身份证号,于2007年6月一天,趁办理业务间隙,将密码读写器拖入柜台内,手工输入存款账号,根据客户生日揣测出密码,利用偷窥得悉的授权员李某密码,“一手清”提前支取客户30万元定期存款,从尾箱取出现金放入塑料袋,置于柜台角落,用衣服掩盖,第二天下午下班后,拎出该行。  损失及影响:王某出生于银行家庭,父亲是该行老员工,他本人也成为了所在单位骨干。案发时,刚组建小家庭,人生旅程刚启程,因一念之差,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使自己家庭蒙羞,新婚妻子也离他远去,一失足成千古恨,所有付出收货付诸东流。王某挪用客户资金案不仅影响他本人和家庭,还牵连了许多领导和同事。授权柜员李某对王某过于信任,输密码时没有防备,被王某偷窥获悉授权密码,为其作案提供了条件,被开除。营业部主任由于对传票保管、大额取现审查不严,被警告。分管副行长被追究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该行整体绩效考核受影响,员工绩效工资大幅降低,省市分行查办此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造成的损失和负面效应,很长时间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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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贷款诈骗案  基本案情: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王某某使用虚假房地产权证及其他虚假申贷材料,单独或伙同朱某某在K银行和H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在陈某、周某等其余6名犯罪人员协助下,累计骗取2家银行贷款30笔,共计人民币1002万元。经法院认定,上述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其中,王某某贷款诈骗30起,诈骗数额1002万元,属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42万元;朱某某参与诈骗20起,诈骗数额695万元,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陈某、周某等6人明知王某某、朱某某使用假证骗取银行贷款而为其帮助,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判处6年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作案手段:本案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成立公司,“搭建平台”。2005年至2007年期间,王某某分别以本人以及朱某某、陈某、周某名义登记注册四家公司,均由王某某实际控制;第二步,制造假象,“创造条件”。为制造公司业务繁荣、资金流量大的假象,王某某等人通过一系列虚假贸易放大资金流量,密切与银行的业务联系。第三步,提出申请,“出示房产”。王某某、朱某某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租用房产的信息伪造虚假房产证明提供给银行骗取贷款。第四步,办理登记,“抵押房产”。在办理房产登记时,王某某等人谎称在房产管理部门有熟人,支开或绕开银行相关经办人员,将事先伪造好的房产他项权证提供给银行,满足银行放款条件。  损失及影响:本案中,王某某等犯罪分子使用虚假房地产权证骗取多家银行贷款,案件金额巨大,影响恶劣,银行损失惨重。其中,K银行被骗贷款23笔,金额664万元,H银行被骗贷款7笔,金额338万元。案发前,K银行在向王某某等人追讨贷款未果后,为了掩盖工作失误带来的影响,避免形成案件,竟然与王某某等人商定由该行相关工作人员代为还款或介绍他人借款给王某某还贷,并由王某某出具借据予以认可。经过上述处理后,王某某尚欠K银行22.1万元,虽然表面上该行的损失减少到了最小,但实际上王某某等人并未归还一分钱,只不过是银行将损失进行了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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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 基本案情:犯罪分子王某等人利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以王某控制的Z公司名义,先后向H行办理了300万元贴现和人500万元的贷款业务,诈骗H行人民币744.88万元,经司法认定,王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票据诈骗罪。  作案手段:2007年5月,王某找到陈某帮忙融资,后陈某联系刘某,将刘某手上一张面额3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给王某,同时说明该汇票只能质押不能贴现。三人商定如质押面成功,王某按票面金额的8%向陈某和刘某支付好处费。2007年6初,王某持该票据至H行某支行,提供了贴现所需的B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货合同(虚假)、发票等相关资料,在该支行办理了贴现业务。得款后,王某分别支付了刘某和陈某24万元和17万元费用,余款被Z公司挪作他用及王某个人挥霍。同年7月,王某向陈某、刘某提出再为其提供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刘某通过范某、田找到了谭某,谭某花了3万元通过赵某购买到面额定500万元承兑汇票一张,并将汇票交给王某,王某向其支付费用10万元。后王某再次至上述H行某支行,向银行提供了伪造的汇票,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质押贷款,贷款成功后,王某又分别向刘某、陈某和范某支付50万元、4.9万元和6万元,余款被Z公司挪作他用及王某个人挥霍。  2007年9月底8日,H行上述涉案支行接到某城市商业银行电话,称该行被委托付款一张开3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假票,虚假原因为“本银行承手工填写非机打”,该案遂发。H行随即对王某在该行办理的所有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用于质押贷款的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系假票。  损失及影响:该票据诈骗案是涉案支行所在的市自建国以来涉案票据最大诈骗案件,也是H行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影响最恶劣的票据诈骗案件。案发后,由于采取措施比较及时,H行实际追回资金合计668.05万元。但是在案件调查、处理和追脏过程中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严重影响到该行品牌形象,造成了较大的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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