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8年1月1日王某欠张某的12万元到期,但王某未按期偿还,张某忙于事务亦未向王某主张债权。2009年7月20日,张某出差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享有胜诉权的最后日期为()。
A2009年1月1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1月21日
D2011年7月20日
答案解析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2年,诉讼时效期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2009年7月20日张某出差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20天,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故在原来诉讼时效期间的基础上顺延20天,张某享有胜诉权的最后日期为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