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后,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其是否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
(1)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不应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上市公司与股东单位中双重任职;财务人员不能在关联公司兼职;股份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必须完全独立。
(2)资产完整。企业改制时,主要由拟设立的股份公司使用的资产必须全部进入发行上市主体;股份公司应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原则,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控股股东不得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3)财务独立。股份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应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得与其控股股东共用一个银行账户;必须依法独立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