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归类说明:根据第21章章注三的规定:“品目2104所称‘均化混合食品’,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配料,例如,肉、鱼、蔬菜或果实等,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小块配料。”
由于题目中的均化食品净重500克,超过了250克,所以不符合“均化混合食品”的规定,不能归入品目2104。根据第16章章注二的规定:“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舍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和品目2103及2104的食品。”
由于该均化食品中牛肉食量为30%,超过了20%,所以应归入第16章。然后按品目条文的规定归入品目1602“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根据第16章子目注释一的规定,“子目1601.10的‘均化混合食品’,是指用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均化食品中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肉粒或食用杂碎粒。
归类时该子目优先于品目1602的其他子目”由于题目中的均化食品净重500克,超过了250克,所以不符合“均化食品”的规定,不能归入一级子目16021000“均化食品”,而应归入一级子目“牛的”。由于题目中的食品是密封塑料袋装,不是罐头,故应归入三级子目16025000“其他”。所以正确的商品编码是16025090
提示:本题关键是注意净重500克这一条件,从而根据有关章注和子目注释判断出该食品不能按均化食品或均化混合食品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