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2 个小题

2005年12月30日晚11时,消费者梁小姐与友人到某市未来俱乐部娱乐,为活动方便和安全,梁小姐将背包放存包处保管,寄存处的服务生给了梁小姐一个56号纸牌作为领取物凭证。翌日凌晨1时左右,梁小姐到寄存处领取时,却发现寄存的背包不翼而飞。因与该部争执不下,梁小姐向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解决赔偿问题。

简答题1

未来俱乐部有无责任?

正确答案

未来俱乐部有责任。本案中,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保管服务,未履行应尽义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处理办法可适用《合同法》第19章,保管合同第374条和第375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员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怎样保护梁小姐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和调解达成以下协议:
1、由未来俱乐部赔偿消费者损失400元人民币;
2、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