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6 个小题

200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履行义务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 A公司以正在建设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民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4年4月5日, 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C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得除A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

简答题1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不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处理办法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

A公司应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支付利息9918000元,第三年则支付6个月的利息4959000元,并返还借款本金。因为A公司的实际借款数不应为2亿元,扣除预先偿还的利息,即2亿元×5.8%×2.5=0.29亿元,则实际借款数应为2亿元-0.29亿元=1.71亿元,并应按此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由于A公司与B银行约定是预先扣除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视为对期限没有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期间为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抵押有效,A公司的S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因此无效。

答案解析

简答题4

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保证合同有效。《担保法》规定,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虽然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C公司作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简答题5

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可以。《合同法》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B银行在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依法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答案解析

简答题6

B银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担保法》规定担任保证人须具有一定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C公司虽然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但本身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提供担保并非董事、经理等的个人行为,并未被法律禁止,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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