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正确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简述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方式、规模、任期、组织和职权。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不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在实际行使中,可归结为()几个方面。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等事项只能制订()。

    单选题查看答案

  • 地方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包括()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职权。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决定。

    单选题查看答案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包括().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的有()

    多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