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1649年,英国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克伦威尔任国务会议第一任主席。1653年他被拥戴为终身“护国主”。他是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陆、海军总司令,他主管税收,统辖警察和司法,领导外交,在国务会议同意下宣战、媾和。在召开例行议会之前,他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敕令。……乍看起来,议会、国务会议和护国主在权能上是彼此制约和互相限制的。实际上,唯独护国主才能制约一切和限制一切。
——[苏联]米·阿·巴尔格《克伦威尔及其时代》
材料二:孙文君既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南京各省代表团即发电敦促就任,孙总统遂于阳历1月1号,即旧历十一月十三日,携同顾问员,由沪专车赴宁。下午十时行就任礼,宣读誓词,词日:“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取民之公意,文实遵之。……”誓毕,旋即发令,改用阳历,以本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月元日。
——《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
材料三:第四章I;临大总统、副总统
第二十九条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一条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得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
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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