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医务人员不得在诊疗时间、诊疗区域接待医药产品推销人员。
2.关于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实施细则
3.严禁在医疗服务活动和采购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形式收取“红包”、回扣。
4.严禁为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提供药品使用数量信息(即“统方”信息)。
5.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物品等收取好处或提成。
6.严禁科室或个人私自向患者出售药品、医疗物品和保健品。
7.医务人员不准乱开大处方、滥检查。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开单检查费用不得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8.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准私自向患者收取现金。
9.科室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实行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
10.禁止采购、使用中标目录之外的药品,单国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1.禁止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