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1)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双向行车道之间应设置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2)主干路
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量大时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的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3)次干路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Ⅱ、Ⅲ级。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为:快速路、主干路为20年;次干路为15年;支路为10年~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