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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A19

B18

C16

D17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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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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