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耐克公司决定实施由独立的制造商(出于成本考虑,所有这些制造商位于台湾、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在国外生产其所有的运动鞋类产品的战略管理试题时,公司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和生产规定以监督与其"生产伙伴"(这是一个耐克公司精心考虑的字眼,因为它意味着联合的责任)的工作关系。
耐克的人员被安置于所有关键制造机构的现场,每一个耐克公司的代表一般要在同一个工厂呆几年的时间以详细了解合作方的人员和其生产过程。他们的作用相当于与总部之间的联络官,努力使耐克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新产品的设计与工厂的生产能力相配合,并根据最新的销售预测每月进行新产品的订购。
耐克公司在每个工厂实施一项质量保证计划以不断加强其现时的有效的质量管理活动。
耐克公司在制造其享有的溢价的一流模型工厂,努力使每月生产订购量的起伏量最小化(每日产量一般为20000到25000双);其政策是保持月度之间的订购数量变动不超过20%。这些工厂独家生产耐克的鞋类产品,并有望共同开发新的模型和合作投资新的技术。
那些大量制造商从中等到低等的耐克产品的工厂(通常每天生产70000到85000双)被为"批量生产者",他们自己来处理每月订购数量的变动,这些工厂通常同时生产5-8家其他购买者的鞋子,这使他们能灵活地处理订货,使生产保持稳定性。
按时向生产伙伴支付购买款项,使其获得可以预测的现金流量是耐克的一项严格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