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②④
B②③
C①②③
D②③④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①凡未经国家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事实之僭越权利,为非法权利力... ④凡未经过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皆为非法.... ⑥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并选举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依法弹劾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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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①凡未经国家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事实之僭越权利,为非法权利力... ④凡未经过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皆为非法.... ⑥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并选举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依法弹劾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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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①凡未经国家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事实之僭越权利,为非法权利力... ④凡未经过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皆为非法.... ⑥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并选举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依法弹劾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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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法案》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对这一条最准确的理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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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权利法案》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家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下列选项中,对上述条文理解最准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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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后,引起了各州人民群众的不满。17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前十条修正案——《权利法案》,这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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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提出弹劾。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7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 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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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提出弹劾。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7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 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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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提出弹劾。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7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 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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