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为建造某工程项目专门以面值发行美元公司债券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6%,期限为3年,假定不考虑与发行债券有关的辅助费用、未支出专门借款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合同约定,每年12月31日计提当年度利息,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到期还本。
工程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体建造,2017年6月30H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间发生的资产支出如下:
2016年1月1日,支出400万美元;
2016年7月1日,支出1000万美元;
2017年1月1日,支出600万美元。
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相关汇率如下:
2016年1月1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40元人民币:
2016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45元人民币;
2017年1月1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47元人民币:
2017年6月30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5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