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

A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B有偿使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

C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E证券自营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142条的规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根据第143条、第144条、第145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的全权委托、利益承诺及私下受托行为,均为证券法所禁止。根据第13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根据第13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因此应选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