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927年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便建立和发展了以“中央通讯社”为中心的庞大的新闻通讯事业网,以《中央日报》、《扫荡报》为中心的党、政、军报纸网和以“中央广播电台”为中心的广播网。国民党这个新闻事业网,是在“剿共”枪炮声中建立并扩大起来的,“反共”成为它的宣传基调。它一方面造谣污蔑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人民革命斗争;另一方面鼓吹“以党治国”和实行“训政”,宣扬法西斯主义,为中国建立独裁统治制造舆论。
1.中央通讯社简称“中央社”。1924年4月1日在广州成立,隶属于国民党中央党部。1927年迁汉口,同年4月18日,国民党政府正式定都南京。5月,中央通讯社随中央党部迁南京。5月6日起开始发稿。中央社最初几年规模很小。1932年,实行“独立经营”的方针。5月1日,国民党中央党部任命萧同兹为社长,负责改组“中央社”。上任后的萧同兹,向国民党中央提出三条办报方针,即:
1)社址迁出国民党中央党部,对外独立经营,与报界及社会接触,使之成为社会文化事业机构;
2)发布新闻,力求正确迅速,有自行决定之权,不受外界干涉;
3)用人以才为准,由社里决定。萧同兹还将这三条方针解释为“工作专业化”、“业务社会化”、“经营企业化”。由于这三条方针的实行,“中央社”可以少受国民党内各种派别势力的掣肘,便于蒋介石的直接控制,提高新闻工作的效率和宣传的灵活性;也可以淡化其党部工具的色彩。萧同兹也比较善于用人,吸收了一批有经验的新闻工作者,并招收一些大学生,充实采编电讯各部分,整个社务面目一新。在通讯设备的购置方面,国民党政府也予以很大的支持。1932-1937年间,“中央社”设立了10多个分社和20多个“通讯员办事处”,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通讯网,垄断了国内新闻。另外,还在东京、日内瓦、新德里设有“国外通讯员办事处”在此期间,“中央社”还相继与英国的路透社、美国美联社、法国哈瓦斯社签订交换新闻条约,收回了外国通讯社在华的直接发稿权。“中央社”借此获得了大量的国际新闻,同时又切断了国内各报从外国通讯社取得新闻来源的渠道,加强了对报纸的控制,在国民党的新闻统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央通讯社总社迁到汉口,1938年10月又迁重庆,此时又先后设16个分社。成为国内最强大的国家通讯社。
2.《中央日报》1927年3月22日在汉口创刊,国民党中央机关报。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主办。创刊初期为武汉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的立场,反蒋,1927年9月15日停刊。《中央日报》对大革命、对北伐军的胜利消息的报道起到过正面的作用。其副刊《中央副刊》由副刊老编孙伏园主编,很有特色。1928年2月1日,国民党在上海重办《中央日报》,由当时的中央宣传部长丁维汾兼任社长。1928年11月1日停刊。1929年2月1日,《中央日报》迁至国民党政府的首都南京出版,由中央宣传部长叶楚沧兼任社长。1932年,《中央日报》改行社长制,直接对国民党宣传部负责,行政上独立,首任社长程沧波。程沧波提出了“经理部要充分营业化,编辑部要充分学术化,整个事业当然要制度化效率化”的口号,着手对《中央日报》编辑和经营两方面的工作加以整顿、改进,国民党中央在资金和人力上也大力扶持该报。因此,《中央日报》的业务与规模不断扩大,同年先后增出《中央夜报》、《中央时事周报》。1935年,《中央日报》更新设备,扩大版面。1937年6月,开庐山版。1937年12月31日因南京沦陷停刊。1938年在长沙复刊,同年9月1日迁重庆出版,先后增设长沙、昆明、成都等地方版。1945年返迁南京,又增设《沈阳中央日报》、《长春中央日报》。1946年,《中央日报》对外称实行企业化经营,停止向中央领取经费,社长马星野。作为国民党政府的喉舌,自1928年以来,《中央日报》长期以反共为基本立场。1949年4月23日,《中央日报》在大陆停刊,前后出版计22年。
3.其他报刊为了配合反共军事“围剿”,国民党于1932年6月23日在南昌创办了《扫荡报》,其前身是1931年5月创刊的《扫荡三日刊》。该报由中国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政训处主力。国民党地方新闻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国民党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党报网,并通过这张网,控制各地的新闻舆论阵地。
4.中央广播电台国民党定都南京后,陈果夫、戴季陶、叶楚沧等首倡设立广播电台。1928年8月1日在南京丁家桥正式开播。初建时隶属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1932年11月12日,启用南京江东门外新建的发射台,电波及于全国并覆盖南洋一带,成为亚洲地区发射功率最大的一座电台,时称“东亚第一台”。中央台建好后,地方电台也开始发展起来。抗战前形成了以中央台为核心的广播网络。国民党中央台由陈果夫创办,先后任台长的有徐恩曾、吴宝丰等,属于中统特务系统。在全国下属有十几个地方广播电台。
5.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新闻出版法规国民党实行新闻统治政策,就是一方面建立与加强自己的新闻事业网,另一方面采用各种办法迫害革命报刊,控制其他报刊,箝制社会舆论。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的新闻政策与法规。如《省及特别市党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品审查条例》、《查禁反动刊物令》、《取缔销售共产书籍办法令》、《出版法》、《宣传品审查标准》、《图书杂志审查办法》以及《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等。这些法律条文还规定了严格的处置办法,从罚款、查禁到判刑,甚至杀头。更有甚者,国民党特务与军警可以不顾任何法律约束随意逮捕进步记者和文化人士,查禁各种报刊。国民党还设置了一整套新闻检查机构形成严密的新闻检查网。